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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领优秀案例分享|2025年5月第1期

发布时间: 2025-06-13

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自从成立以来,始终将办案质量视作安身立命的生命线。冠领律所狠抓办案成效,冠领律师严谨负责,由此催生出一大批优秀案例。现将冠领律所近期部分优秀案例进行展示,以供各位同仁学习分享。

案例一

段政、李博侃律师代理北京西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

弟弟擅自过户父母共有房产侵害母亲权益,项先生无奈求助冠领律所。冠领律师代理其母亲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,促使房屋50%份额恢复登记至原权利人名下,获赠锦旗致谢。

项先生父母在2001年离婚后仍同住,婚内购置的一套北京西城房屋,登记在父亲名下,始终未分割,现价值约600万。后来老人失能,项先生与弟弟分别成为母亲和父亲的监护人。未曾想,弟弟瞒着哥哥,将房屋变更至自己名下。为维护母亲权益,项先生委托冠领律所指派的律师段政、李博侃代理本案。

冠领律师调取房屋变更登记档案,发现弟弟办理过户时,向登记机关谎称房屋非夫妻共同财产,蓄意隐瞒事实、侵害项母权益。基于此,律师代理项母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。庭审中,律师指出案涉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。项父与弟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,从合同约定价款及实际履行情况判断,真实法律关系应为赠与。项父将自己所占份额赠与弟弟虽属合法,但其擅自处分项母所占份额,严重侵害了项母财产权利,该部分处分应属无效。

2025年3月,法院判决确认项父与弟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关于处分案涉房屋50%份额的部分无效,项先生的弟弟需限期将房屋50%份额恢复登记至父亲名下。

案例二

宋浩、陆文佳律师代理上海浦东新区分家析产纠纷案

上海浦东新区的蒋先生与小弟,就父母曾过户至小弟名下的一套房屋分割产生纠纷。冠领律师通过诉讼,帮蒋先生拿回房屋三分之一份额,获赠锦旗致谢。

蒋先生的父母育有三子,在上海有一处房屋。1996年,该房屋被征收,按户分配到四套安置公房,三兄弟每人一套。之后,蒋先生及其父母、二弟将房屋买断变为私有,小弟小蒋未买断。其后父母将名下的102室房屋过户到小蒋名下,但明确表示房屋虽登记在小蒋名下,实际是三兄弟共有,待他们过世后再分割。2023年,蒋先生在父母离世后,找到小蒋要求分割房屋,小蒋则称房屋是自己花60万购买的,属个人财产,不愿分割。2024年,蒋先生求助到北京冠领(上海)律所。律所委派律师宋浩、陆文佳代理此案。

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件资料,细致梳理证据链条,发现小蒋在购房款支付问题上的破绽——他对60万元房款的支付时间陈述反复,且无法提供有力证据。庭审中,律师凭借户籍信息摘录表、录音、《上海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》、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、购房人缴付费用计算、个人购房交款凭证等在案证据,阐述案件事实,强调蒋先生的父母借买卖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小蒋,实际是赠与三兄弟的。故102室房屋应归蒋先生三兄弟所有,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额。

2025年,经法院审理,判决102室房屋由三兄弟共同所有,三人规定时间内协商出售,若协商不成则可申请拍卖或变卖,所得价款三人平分。

案例三

刘子敬、王明月律师代理北京朝阳遗嘱继承纠纷案

2022年,北京朝阳的马女士及弟弟妹妹等四人在按照父亲遗嘱继承房产时,遭二弟马先生阻挠。冠领律师据理力争,帮马女士等四人获得二审胜诉,各继承房屋百分之二十五的份额,守护老人遗愿,获赠锦旗致谢。

马女士的父母共生育子女五人,她是家中老大。1990年,马女士的母亲因病离世。2008年,马女士的父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,将北京朝阳一套房屋留给马女士及弟弟妹妹四人继承,二弟马先生因未尽赡养义务无继承权。2013年,马女士的父亲离世。二弟马先生不认可遗嘱内容,要求均分房产。为此,马女士等四人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。律所委派律师刘子敬、王明月代理此案。

因一审法院对部分事实认定错误,判决五兄妹均分房产。冠领律师代理二审上诉,针对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据理力争。律师依据《遗嘱公证细则》《公证程序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指出一审法院对公证遗嘱办理人员认定错误,毕女士作为公证员助理全程参与符合规定;同时,通过对遗嘱订立视频等证据的细致分析,有力反驳了一审法院关于公证员未全程参与的错误认定。此外,针对二弟马先生提出的诸多异议,律师逐一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。

最终,二审法院改判,案涉房屋由马女士四人各继承百分之二十五的份额。

案例四

梁思韵律师代理广东广州离婚纠纷案

广州周女士因遭受家暴迫切想要结束婚姻关系。2025年2月,在未达到法定离婚情形,且家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,冠领律师帮助周女士成功协议离婚,获赠锦旗致谢。

2024年下半年,广州的周女士因遭受家暴与丈夫分居并提出离婚。分居期间,周女士的丈夫却一直不肯离婚。为尽快结束婚姻,周女士向北京冠领(广州)律师事务所求助。冠领律师梁思韵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。

冠领律师了解到周女士与丈夫有一个在读小学的孩子,一直由男方父母照顾。为孩子考虑,周女士并不强求抚养权,其主要诉求便是离婚,并表示愿意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律师从理性角度为其分析,强调鉴于双方分居时间较短,周女士所掌握的家暴证据不足等情况,诉讼离婚并非首选。在得到周女士同意后,律师以非诉手段助推案件进程,指导周女士与其丈夫沟通、谈判,并在沟通过程中收集新的证据,既增强谈判力度,又避免一旦案件面临诉讼时证据不足。

2025年2月,在冠领律师的斡旋下,周女士的丈夫同意协议离婚。随后,律师帮周女士起草了离婚协议,并在抚养费用上起草了两种方案,在合理范围内避免周女士负担过重。心愿达成后,周女士特向律师赠锦旗以表感谢。

案例五

宋浩律师代理上海黄浦征收补偿案

2024年,上海黄浦的黄先生因当地房管局未按时支付征收补偿款,向冠领求助。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房管局承诺限期支付黄先生4.8万余元。事后,黄先生向冠领律师赠送一面锦旗以表感谢。

2022年,黄先生在上海黄浦的一套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,随后他与房管局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。然而,房管局却延迟了9个月才支付补偿款。为此,黄先生求助到冠领(上海)律所,希望获得违约补偿金,律师宋浩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。

接受委托后,冠领律师全面审查案涉征收补偿协议,发现根据协议规定,房管局应于2022年12月24日前支付补偿款,但实际拖延至2023年9月1日才履行,因此房管局的确存在违约事实,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此外,为了更准确地量化黄先生因房管局延期支付所遭受的实际损失,律师进行了详尽的损失计算工作。一切准备就绪后,律师代理黄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庭下,律师又主动联系到房管局,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

2024年8月,经过多轮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房管局承诺限期支付黄先生4.8万延期补偿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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